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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气象局2026年第二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9-10   来源: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河间市气象局、河间市卫健局依照《河间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抽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抽查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气象局

配合部门:河间市卫生健康局

四、随机抽查对象范围

化学品生产及经营场所

五、随机抽查事项的内容

1、气象局: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统一发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对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气象设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气象探测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适用气象标准、规范、规程的监督检查;对气候可行性论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资料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气象行政许可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2、卫生健康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随机抽查方式及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采用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抽查,按照不同的信用等级采用不同的比例。

七、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八、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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