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河间市有关部门2025年拟发起的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本次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7月14日—7月31日。
二、责任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应急管理局。
参与部门:河间市统计局。
三、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抽查依据《2025年河间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河间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检查。
2、河间市统计局:对统计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四、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河间市内存续的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分级及抽查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B类(一般风险)企业抽取35%、C类(较高风险)企业抽取50%。
五、抽查工作流程
(一)联合抽查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派发至各协同单位。
(二)各协同部门通过“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生成针
对每个检查对象的《市场主体综合检查随机抽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三)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四)各协同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后续监管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协同部门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协同单位应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协同单位及时将联合抽查的监管事项清单、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上报河间市双随机办备案。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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