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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第二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10-15   来源:

为深入贯彻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河间市2025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本次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河间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事项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检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发展和改革

配合部门: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三、抽查时间

202581日至20259月30

四、抽查对象范围

(一)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市域范围内承揽人防工程建设业务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企业(已经被省、市列为抽取对象的企业除外)及物业服务企业。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及抽查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抽查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市场主体中抽取30%;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市场主体中抽取40%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市场主体中抽取50%。

五、抽查事项

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检查;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的检查。

河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六、检查方式

1.由牵头部门发起邀约,与联合部门就抽查事项、抽查时间、联合检查方式、检查要素及要求等事项进行查前沟通。邀约后由牵头部门从“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被检查对象,匹配本方人员后将名单共享给配合部门,配合部门及时匹配本方执法人员。匹配检查人员时要求每组中至少有一个为持证人员。

2.抽查相关部门在检查前做好本次抽查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检查人员的监管能力,力争做到事项查得清、问题找得准、整改有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联合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一次性完成联合检查工作。完成检查后,各部门检查人员通过冀上双随机APP或者平台打印的纸质《检查表》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及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七、工作要求

1.规范抽查程序。随机抽查程序要依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规定进行,要求亮证检查,检查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2.加大双随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提高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的知晓度,随机抽查中向市场主体讲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知识,充分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监督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履职透明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及时整理档案、上报信息。配合部门要主动与牵头部门沟通联系,于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检查相关材料汇总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收集整理后报市双随机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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