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财政局
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3〕21号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高我市各单位会计工作质量,河间市财政局于2023年8月15日至30日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财政部、河北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依据双随机监管工作要求,抽取我市兴村镇、景和镇、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共4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是否存在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违法行为。
被检查单位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薄、预算文本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检查结束后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及时公开检查情况。
三、联系方式
河间市财政局监督评价股 电话:3279819
河间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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