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间市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3年随机抽查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比例3%。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财政局
协同部门:河间市气象局
四、抽查事项
河间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河间市气象局:对雷电灾害防御活动的执法检查。
五、检查方式
财政局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完成检查后,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检查开展前须向社会公示被检查单位名单及检查内容,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核实,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三)检查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遵守廉政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纪律,树立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形象。
河间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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