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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事项和依据

发布日期:2025-06-27   来源:

    检查事项:

1、对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检查

2、对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

3、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检查

4、对人民防空教育的检查

    5、对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的检查


    检查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八条;《河北省人防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三款。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七条;《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河北省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三款。

3、中央9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

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二)。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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