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文广旅游局 - 事前公示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第二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10-14   来源: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第二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河间市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本次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间市气象局按照《河间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事项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检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河间市气象局
三、抽查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四、抽查对象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在我市登记的文化市场主体,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B类企业按照30%抽取,C类企业按照50%抽取。
五、抽查事项
1.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旅游从业者的监督检查;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双随机”抽查; A级景区监督管理;全省广播电视播出、传输情况监督检查;全省广播电视广告、医疗养生类节目、频率频道、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督检查;全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
2.河间市气象局: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名单抽取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七、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0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做好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力,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0日

网站地图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冀ICP备12021914号-1 网站标识码:1309840007 沧公备:13098402000023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