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间市统计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局各股、室、队、中心:
按照《河间市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间市统计局
2024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间市统计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和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建设,进一步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河间市统计局依照部门监管职能,根据《河间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河间市统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决定对辖区内四上企业单位开展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河间市统计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本次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处理。
二、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抽查对象范围、信用风险等级及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及抽查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提高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抽查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的市场主体中抽取4%;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C、D级的市场主体中抽取7%。
四、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
五、抽查事项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主要有:
1、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2、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六、检查方式
(一)确定抽查名单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按不同比例、不同数量、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确定抽查人员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取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同时选取相关专业人员,配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三)生成企业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名下生成《检查记录表》,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确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
在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严肃抽查纪律
抽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廉洁自律,务实高效。在实施抽查过程中,不得妨碍抽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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