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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间市统计局2023年第三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2   来源:

关于印发《河间市统计局

2023第三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局各股、室、队、中心:

按照《河间市统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开展2023第三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现将《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间市统计局

2023925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河间市统计

2023第三次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按照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我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由我局联合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查起止时间

202399日2023121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为我市2023年四上企业主体。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A类企业按照1.9%抽取,B类企业按照1.7%抽取。

三、联合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统计局

协同部门: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检查内容

1、河间市统计局依据《河间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2、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五、名单抽取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记录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0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应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牵头部门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抽查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结果运用。抽查单位应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加强信息上报。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主动与河间市统计局沟通联系,并于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联合抽查统计表(附件)报河间市统计局存档

附件:跨部门联合抽查统计表

主体名称

河间市统计局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发现问题

后续处理情况

检查发现问题

后续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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