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 〔2019〕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2024年河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坚持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为河间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完成部门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三)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一单两库”、夯实基础支撑。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在省、市抽查事项清单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和执法依据,形成本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本部门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部门监管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部门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对调整和新整合的部门,要重新制定适用本部门的抽查工作细则,加强对抽查工作的规范。
(二)强化联合监管、统筹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重点工作、区域重点产业集群、监管重点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认真谋划本部门2024年度抽查计划,协调本部门内部各业务内容,对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应当在计划中合并为一次,做到内部联合抽查,防止出现单一事项和各自为政的抽查检查。
(三)提升监管效能、依计划开展随机抽查检查。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类相结合。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检查事项的检查,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都要有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
(四)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全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尽可能减少对抽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五)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加大推广“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确保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六)加大抽查宣传、业务培训力度。各有关科室要强化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监管对象、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积极将好的经验做法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推介,扩大我市“双随机”工作的影响力。加快修订抽查工作指引,在今年本级培训计划中安排好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本科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做好协调配合。“双随机”工作牵头科室要在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切实承担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督导。各相关科室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建立健全长效考核奖惩机制,将各科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情况纳入局绩效考核,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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