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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服务指南(2022)

发布日期:2022-10-17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权力名称

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1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1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7、《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18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1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1、《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22、《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2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4、《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7、《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30、《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33、《河北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34、《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35、《河北省商品条码管理条例》36、《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37、《产品标识标注规定》38、《商品条码管理办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40、《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41、《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42、《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理规定》43、《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4、《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5、《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6、《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处罚流程

普通程序: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负责人批准(情况复杂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送达告知书(听取陈述、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组织听证)→处理决定审批(情况复杂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作出处罚决定书→送达→执行→结案

处罚种类

没收物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

承办机构及

联系电话

稽查大队及各分局、所、相关业务股室

监督投诉机构及投诉电话

031732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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