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一次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对象范围为辖区内2023年4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及抽查比例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抽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B级按照2%比例抽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C、D、E级按照3%比例抽取。
三、抽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河间市人社局“双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所列的执法事项,随机抽查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公示信息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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