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的
通 知
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公布,请你科室遵照清单,开展相关工作。
2022年4月1日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抽查依据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抽查主体
河间市辖区的所有用人单位。
三、抽查内容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高温劳动保护的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抽查方式
(一)实地检查
(二)书面检查
(三)网络检测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冀ICP备12021914号-1 网站标识码:1309840007 沧公备:13098402000023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