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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的

    

劳动监察大队: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公布,请你科室遵照清单,开展相关工作。

202241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抽查依据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抽查主体

河间市辖区的所有用人单位。

三、抽查内容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高温劳动保护的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抽查方式

(一)实地检查

(二)书面检查

(三)网络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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