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民政局 - 事前公示

河间市民政局撤销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9   来源:

     河间市书画院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度、2022年度工作检查,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

   拟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无法与河间市书画院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处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或请举行听证,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河间市民政局地址:河间市曙光西路99

联系电话:0317-3187511

特此公告

河间市民政局

2023914

网站地图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冀ICP备12021914号-1 网站标识码:1309840007 沧公备:13098402000023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