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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