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

河间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11   来源: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建办保[2023〕2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和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建房保〔2023〕6号)和沧州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沧建【2023】24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扎实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这条主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为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 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奠定良好基础,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 C、D级危险住房(建成区范围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确定的范围为准)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于9月15日前建立包含房屋基本情况、现场察看情况、安全鉴定情况和产权人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形成分类管理台账,为后续改造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查建档统一使用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开展城市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摸底调查工作。城市危房方面,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的住宅数据为基础,结合既有城市危房台账,组织属地工作人员,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中有变形损伤的住宅图斑、1985年及以前建成的房屋、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发生过火灾、地基受水浸泡、结构拆改等),逐一进行现场察看 初步筛选出疑似危险住房。对初筛疑似危险住房,聘请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机构进行复查,确定疑似危险住房,相关信息录入摸底调查系统。非成套住房方面,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属地工作人员、产权管理单位,结合系统中住宅图斑和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对辖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住房,进行现场调查,确定非成套住房,并将其相关信息录入摸底调查系统。

(二)及时组织检测鉴定。对摸底调查过程中由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判定的疑似危险住房,组织房屋所有人或当地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在摸底调查系统中选择有相应技术水平(资质)的机构,委托其进行房屋安全检测和鉴定,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出具规范的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报告。经鉴定为 C、D级危险住房的,及时在摸底调查系统中录入相应房屋的鉴定结果。

(三)强化应急处置。在排查过程中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居住使用条件的危旧房,立即组织居住人员撤离,同时明确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挡,防止人员回流,真正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撤离人员无其他住所的,结合实际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妥善解决撤离人员阶段性住房需求。对其他暂时可以居住使用的危旧房,采取房屋动态健康监测等方式,实时掌握房屋安全状况。

(四)提前谋划后续改造工作。根据摸底调查发现的城市危旧房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留、改、拆”等多种形式,列入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稳步有序实施改造。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测试阶段。7月7日至7月15日,确定主管领导,牵头部门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以及工作联络员、系统管理员。按时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组织和调查队伍。结合省、市两级组织的业务和系统培训,完成摸底调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6日至9月10日,完成全部现场察看任务,将判定为疑似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数据录入摸底调查系统,并同步组织相关专业机构对疑似危险住房进行检测鉴定,鉴定为 C、D级危险住房的,相关数据更新到摸底调查系统,形成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数据库,建立相应台账。采取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沿、不漏一房”,坚持“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录入系统数据和台账真实、完整、准确。

(三)总结收尾阶段。9月11日-9月15日,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摸底调查情况,科学编制本地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规划计划,有序组织实施。要将摸底调查情况和改造规划计划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发展改革委、沧州市财政局的指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及两街道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建立街道为片区,社区为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体系,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摸底调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确定的 C、D 级危房,制定具体的改造方案,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不发生安全问题。

(二)做好要素保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两街道办要强化专业技术队伍保障,组织动员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参与调查和必要的房屋安全性鉴定,财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改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业务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调查质量;对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规范管理,对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机构依法严肃追责。

(四)做好政策引导。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和政策导向,准确解读上级相关政策,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解释,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正确引导舆论,防止后续改造中少数人借机炒作、漫天要价,造成工作被动。

                                 2023年7月20日

网站地图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冀ICP备12021914号-1 网站标识码:1309840007 沧公备:13098402000023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