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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地方金融领域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10-24   来源:

2025年河间市地方金融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落实《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促进涉企检查更加规范、服务发展提质增效、监管效能持续提升,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沧州市地方金融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对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市经依法批准设立正常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主要是对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合规、公司治理、风险防控等内容的监管检查。2025年抽查主体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20%,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工作目标

(一)以监管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支撑,推动现场执法检查量质并举。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执法平台为依托,严格执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沧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二)以实行多部门联合检查为契机,推动地方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落实率、检查结果公示率、抽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置到位率均达到100%,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方金融组织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以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为重点,推动地方金融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抽查,努力达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监管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按照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各业务条线的抽查事项,做到监管事项无遗漏。动态调整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结合行业分类和监管工作需求,确保本级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提升监管效能。

(二)加大分级分类抽查力度。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强化对地方金融组织分级分类监管,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三)强化联合监管。按照《河北省“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推动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要积极与联合部门沟通联系,按照“进一次门、

查多项事”的要求,一次性完成行业联合检查事项,减少对地方金融组织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四)完成监管抽查任务。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录入监管平台,如实归集到受检对象名下。进行现场检查的项目,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限时的要求,依法有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利用手机下载双随机执法检查系统的APP软件,拍照固定证据后,统一传送至平台进行研究处理,不得擅自处置。检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要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办理,发现涉及其他部门问题线索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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