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19﹞18号)、 《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冀财农﹝2019﹞119号文件)的要求,河间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组成评价工作组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对2019年河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组织实施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得分
2019年,河间市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要求,对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35万元进行了分配,扶贫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雨露计划”25.95万元,产业入股分红项目2955.05万元,基础设施修建54万元。截止2019年10月28日河间减少贫困人口1348人,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数1029人,扶贫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评价工作组根据《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冀财农﹝2019﹞119号文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非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评分标准,从资金投入情况、资金监管情况、资金使用成效、加减分指标四个方面,对2019年河间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项目评价综合得分95.50分。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一)资金投入(15分)
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
2019年河间市本级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目标数额的通知》中目标数额1570万元。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达到投入目标数额。
(二)资金监督(14.5分)
1、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7分)
河间市扶贫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河间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河扶财﹝2018﹞1号),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进行公开和公告公示进行了简单规定;河间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间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不足之处:河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制定公告公示制度。
河间市建立了3个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平台:一是河间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二是河间市周报;三是乡镇、村级公务公告栏。
河间市扶贫办在河间周报、河间市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上对扶贫项目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分红收益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在乡镇、村级公告栏进行了公示。项目公告公示受扶贫对象的监督,使扶贫公开透明。不足之处:产业入股分红项目乡镇、村级公告未全部做到公告公示;基础设施修建项目未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2、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7.5分)
河间市财政局制定了《河间市财政局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监督检查制度。
河间财政局根据实施方案下发了检查通知,聘请中介机构对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介机构出具了检查报告(华狮财审﹝2019﹞01665号)。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会计科目处理错误,项目主管部门已整改。不足之处:河间市民政局扶贫资金项目在现场评价工作中发现“雨露计划”科目也存在上述问题;河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资金未进行专项检查。
根据河间市扶贫办提供的资料,河间市未收到国家12317、省级87807020扶贫监督电话转办案件。
河间市建立了扶贫监督举报电话3189207;河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设立了监督电话3184908、3225009,但未通过相关媒体、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告;根据提供的佐证资料,河间市未接到扶贫举报电话。
(三)资金使用成效(65分)
1、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25分)
2019年河间市共收到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3035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民展资金5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3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8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0万元),资金已全部支出,资金结转让结余率<5%。
2017年、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结余资金为零,小于评价指标1%的要求。
河间市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存在结转结余2年以上的情况。
2、贫困人口减少(12分)
河间市2019年计划脱贫人口数1029人,2019年10月28日河间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脱贫退出公告中公示,全市770户、1348名贫困人员达到脱贫条件。超额提前完前年度计划。
3、资金精准使用情况(28分)
2019年,河间市共收到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8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3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8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00万元),共支出2981万元,资金结余为零。资金用于“雨露计划”和产业入股分红两个项目,其中“雨露计划”25.95万元用于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173人;产业入股分红2955.05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资金入股。
2019年河间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收到河间市国欣农村技术服务总会1-10月份收益151.4414万元。河间市扶贫办将资金拨付银行,由银行通过银行转账对贫困户收益进行发放。
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万元,用于修建道路、安装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共修路3060平方米,安装路灯32套。
2019年精准扶贫项目“雨露计划”共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173人;产业入股分红项目共有8225人收到收益分红;基础设施的修建为三个少数民族村完善了交通。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减轻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学负担,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改善了村民生活条件,方便了村民的出行,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
(四)加减分指标(1分)
1、资金投入(0分)
2019年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600万元,2018年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500万元,增长幅度6.67%,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7.5%(数据来源于河间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7号),此项不得分。
2、机制创新(1分)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河间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贫困人口的关爱,加大对贫困人员保障力度,有效避免贫困人口因病、因意外致贫、返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8554人购买商业保险,保费金额177.9232万元。
3、违规违纪(0分)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河间市未收到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发现和曝光的违纪违法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情况。此项不予减分。
三、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 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有待加强。
1、河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制定公告公示制度。
2、虽设置了扶贫举报电话,但未在相关媒体、公务栏进行公告公示。
3、产业入股分红项目未组织对入股企业的收益进行专业的监督检查,收益分配合理性、准确性无法保障。
4、专项资金检查不全面。河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少数民族人发展资金未进行专项检查。
(二)主管部门记账科目处理不正确。扶贫专项资金中的“雨露计划”资金25.95万元,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科目处理不正确,建议调整至正确科目进行核算。
(三)公告公示不全面。产业入股分红项目乡镇、村级公告未全部做到公告公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未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公示不全面。
四、附件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