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2020年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沧双随机办〔2020〕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情况,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的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以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7月1日至8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31日。
二、抽查范围
将从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
三、抽查人员
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国务院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认真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科学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行动涉及层级多、部门广,组织协调任务繁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协调和调度,搞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取得成效以及相关政策法律等进行全方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推动社会共治,提升市场监管地位。
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