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开展情况月报告制度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制度的通知》(冀双随机办发〔2018〕7号)和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制度的通知》(沧双随机办发〔2018〕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好2018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及时掌握市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按年度工作方案完成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告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报告制度。从3月份开始,每月16日前市有关部门要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内容:
1.主要工作安排部署(工作推进的文件、会议、培训等)。
2.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组织抽查的情况(如本月开展了部门抽查,要上报抽查开始日期,抽查对象的范围、数量,抽查检查的事项。如开展了联合抽查,要上报抽查部门数量、部门名称,抽查对象数量)。
3.抽查结果公示情况(公示的网站、抽查有问题的主体数量、案件线索移交数量、下达行政处罚情况)。
4.省、沧州市、河间市双随机办下发文件的落实情况。
5.在抓抽查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取得的进展或阶段性成果及工作的经验作法等。
市有关部门上报的情况要包括本级及系统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健全联络制度。报送材料要附上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分管科、股、室、具体负责同志及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办公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报送材料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sqyjg@163.com。
三、建立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对未按时限及要求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的市有关部门,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进行全市通报。
四、半年、全年工作总结请于6月10日、12月1日前上报。
五、新纳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范围的部门,除按照以上要求报送外,请务必加快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模板可登陆邮箱czsssj@163.com(密码2103551)自行下载,并于3月20日前报送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亚丽 崔艳宗
联系电话:0317-3235029
附件:
1.市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
2.报送“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的沧州市有关部门
3.“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人信息表
河间市推广“双随机”
抽查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