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金融环境健康发展,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50号)精神,我市于8至10月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从源头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沧州市《关于做好2014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制定了《河间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动员大会,对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责,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清理,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按要求,我市本次排查重点领域包括全县范围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涉及金融、农业、房地产等诸多行业。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我市未发现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典当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广告资讯信息;未发现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等一系列内容。同时,我市从预防入手,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均建立了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等监管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打非处非舆论氛围
我市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宣传,利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并在营业场所摆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资料,供群众阅览,并有管理人员进行讲解,教育广大群众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二是以人口集中地为宣传阵地,先后在市公园广场、各大商场门前、全市各主要道路、各住宅小区、乡镇政府门前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宣传。三是在我市电视台黄金时段连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受害人现身说法等形式,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四是要求移动、联通、电信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放宣传短信,提高覆盖面。五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市将继续把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增强威慑效果,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维护我市金融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