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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第一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16   来源:

为深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主体经营行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部门监管职能,联合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河间市2024拟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本次联合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河间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开展本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依法由抽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抽查时间

2024年731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抽查对象范围为河间市2024229前设立的相关企业,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差异化抽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按照50%比例抽取;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按60%比例抽取。

四、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同部门: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抽查事项

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地图市场、林木种子等相关企业监督检查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六、检查方式

由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台”

抽取被检查对象。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不允许更换和交换。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应依法回避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执法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调整。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

联合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次性完成检查工作。完成检查后,须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要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抽查结果应向社会公示。抽查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深入调查,依法作出是否以行政处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牵头部门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抽查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加强结果运用。抽查单位应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惩处,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加强信息上报。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互相沟通联系,并于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联合抽查统计表(附表)存档。

附件:1、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管执法事项清单、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2024年第一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23

附件1:跨部门联合抽查统计表

主体名称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检查发现问题

后续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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