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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第一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08   来源: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

2024年第一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河间市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本次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间市公安局按照《河间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事项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检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

配合部门:河间市公安局

三、抽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

、抽查对象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在我市登记的文化市场主体,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B类企业按照50%抽取,C类企业按照70%抽取。

抽查事项

1.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双随机”抽查;互联网文化“双随机”抽查;出版物发行单位“双随机”抽查;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双随机”抽查;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双随机”抽查;娱乐场所“双随机”抽查;艺术品“双随机”抽查;艺术考级机构“双随机”抽查

2.河间市公安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检查。

、名单抽取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组织实施

(一)检查方式

1、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二)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10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做好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要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河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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