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第二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河间市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本次抽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河间市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事项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并依法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形由检查部门依法依职处理。
二、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河间市应急管理局
三、抽查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抽查对象范围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已成立状态的自愿性认证、检验检测机构企业。
(二)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及抽查比例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抽查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A类(低风险)企业抽取15%、B类(一般风险)企业抽取35%、C类(较高风险)企业抽取40%。
五、抽查事项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检查;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河间市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
六、检查方式
1.由牵头部门发起邀约,与联合部门就抽查事项、抽查时间、联合检查方式、检查要素及要求等事项进行查前沟通。邀约后由牵头部门从“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取被检查对象,匹配本方人员后将名单共享给配合部门,配合部门及时匹配本方执法人员。匹配检查人员时要求每组中至少有一个为持证人员。
2.抽查相关部门在检查前做好本次抽查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检查人员的监管能力,力争做到事项查得清、问题找得准、整改有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3.联合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一次性完成联合检查工作。完成检查后,各部门检查人员通过冀上双随机APP或者平台打印的纸质《检查表》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及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七、工作要求
1.规范抽查程序。随机抽查程序要依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的规定进行,要求规范着装、亮证检查,检查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2.加大双随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提高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的知晓度,随机抽查中向市场主体讲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知识,充分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监督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履职透明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及时整理档案、上报信息。配合部门要主动与牵头部门沟通联系,于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检查相关材料汇总给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收集整理后报市双随机办备案。
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随机抽查统计表
主体名称 |
河间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河间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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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 |
后续处理情况 |
检查发现问题 |
后续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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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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