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河政规〔202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的要求,住房城乡(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管理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1.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2.明确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机制,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办法。
3.明确了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4.明确了垃圾处理费的用途。按照提高收缴率、降低征收成本、方便缴费的原则,鼓励委托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5.明确了对拒不缴纳或弄虚作假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标准。
6.明确了各部门间收费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
7.明确了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减免标准。
8.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
三、本次印发的《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修订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模式,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城管局负责核定缴费金额等应征信息;市税务局负责征收入库。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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