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巩固质量提升成果,依据《沧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23年工作要点》、《河间市质量强市“十四五”规划》,统筹安排部署2023年全市质量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公路建设项目交工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力争省级及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家以上,组织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再上新台阶,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进一步提升。
(二)质量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要素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更加完善。
(三)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全民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深化,公平竞争机制更加完善,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净化。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各部门要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定期分析研究质量工作发展形势,及时调度解决相应问题。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具体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责任到人,加强沟通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绩效水平。同时,要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整合各级各部门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归集质量服务和监管执法信息,实现部门共享。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制定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完善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资质认定、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和服务中广泛应用质量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全市质量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质量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把质量工作考核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各部门职能绩效目标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以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质量统计评价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质量强国和省、沧州市关于质量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为根本手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加强质量管理,细化质量制度措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河间展现出美好场景。
相关政策文件: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间市2023年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间市人民政府 电话:0317-32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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