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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14   来源: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巩固深化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提高土地资源供给和利用质量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要求部署,从2022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治理。

坚持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导向,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提升土地利用质量效率为目标,突出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创新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精准分类施策,科学有序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充分释放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助推重点建设项目和有效投资落实落地,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市、美丽河间提供有力保障。

改善供应条件,加快项目落地。对未落实项目、项目取消的土地,由当地政府通过现场推介、网上推介等方式,充分运用“一张图”推行“以地招商”,引导项目优先选址,加快推向市场,实现供应端需求端同时同地,做到“土地等项目”。

统筹解决因区域管控等政策调整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对因区域管控、产业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依法依规调整规划用地性质和规划条件。

依法稳妥认定失效和撤回批准文件。农用地转用征收经省政府依法批准超过两年,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整个批次或整个地块,经人民政府组织核实,现场地类与准地类一致,可申请认定批准文件失效

妥善处理违法用地未补办手续批而未供土地。对违法用地涉及建筑物历史遗留问题,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利益主体,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厘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产权关系基础上,恢复“净地”状态后组织土地使用权出让。

相关政策文件: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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